內政部為鼓勵社會團體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參與社會公益活動,以增進社會福祉,促進社會和諧與安定,特辦理 「115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計畫」。凡於 111年12月31日前經內政部核准立案之全國性社會團體,並且依法運作滿3年、近1年未經評選為本獎項獲獎團體等符合今年度參評資格者,皆可參加評選。為肯定各團體的公益貢獻,敬請符合資格之園區相關團體踴躍參與線上評選申報。
報送資料時間: 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 止。 線上報送網址: 透過「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評選(鑑)系統」 https://groupev.moi.gov.tw/ 登入辦理。